关于征求《古建筑修缮工程施工规程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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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物局(文化厅): 为规范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组织与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,我局组织编制了《古建筑修缮工程施工规程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将《古建筑修缮工程施工规程(征求意见稿)》送你局(厅)征求意见,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。 联系人:凌明、姜文锦 电 话:010-56792085 传 真:010-56792133 附件: 国家文物局 2017年5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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